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89年)国务院关于广东、河北两省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0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9年05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89〕30号

施行日期1989年05月0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东、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和河北省黄骅县建立渔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和农业部联系。

国务院

一九八九年五月六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