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5年)国务院关于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0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5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5〕71号

施行日期1995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委:

你委《关于报批全国考委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的请示》(教考试〔1995〕6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委的《请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 朱开轩(国家教委主任)

副 主任委员 王明达(国家教委副主任)

郝建秀(国家计委副主任)

刘积斌(财政部副部长)

张学忠(人事部副部长)

林用三(劳动部副部长)

王旭东(中组部副部长)

李长喜(中宣部副秘书长)

袁纯清(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余寿文(清华大学副校长)

梁 柱(北京大学副校长)

袁振宇(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国  务  院

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