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6年04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6〕31号
施行日期2006年04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毕井泉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少东 公安部部长助理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刘志峰 建设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牛 盾 农业部副部长
薄熙来 商务部部长
孟晓驷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苏 宁 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家义 审计署副审计长
牟新生 海关总署署长
谢旭人 税务总局局长
王众孚 工商总局局长
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龙新民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王德学 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
邵明立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田力普 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希钦 旅游局副局长
张 穹 法制办副主任
侯云春 国研室副主任
蔡名照 新闻办副主任
蔡鄂生 银监会副主席
范福春 证监会副主席
袁 力 保监会主席助理
姜成康 烟草局局长
胡晓炼 外汇局局长
赵显人 供销总社副主任
李东生 中宣部副部长
熊选国 高法院副院长
朱孝清 高检院副检察长
朱曙光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惠鲁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