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0年08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秘函〔2000〕101号
施行日期2000年08月2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办秘函〔200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化建设》是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月刊,是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协作网的网刊。该刊物宣传国家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广介绍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与应用的技术和成果,报道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现状及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追踪信息化建设热点,对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办好《信息化建设》杂志,宣传和推动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现就做好2001年度《信息化建设》杂志宣传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协作网(以下简称协作网)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指导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重要工具,切实负起做起宣传和发行工作的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参加《信息化建设》杂志编辑委员会的编委,应牵头负责本地区的发行工作,单位领导要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推进本地区的宣传和发行征订工作。
二、 发行征订工作要明确负责机构,指定专人具体组织落实;要充分做好《信息化建设》杂志的宣传工作,争取读者积极主动订阅;要采取得力措施尽可能方便机关和个人订阅;要落实订阅经费,鼓励单位赠阅。
三、 协作网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机关征订工作的同时,要努力做好对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发行征订工作。要面向基层,广泛开辟订阅渠道,不断扩大发行工作的覆盖面,以扩大《信息化建设》杂志作为网刊的宣传效果,推动各地区政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二000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