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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1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3年04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3〕34号

施行日期2003年04月2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办发[200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 菊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周文重 (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 (副总参谋长)

成 员:张国宝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牛 平 (安全部副部长)

赵永吉 (公安部副部长)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 (工商总局副局长)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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