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1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7年07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7〕23号

施行日期1997年07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席:戴相龙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副主席:陈 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成 员:尚福林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春正 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陈清泰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谢旭人 财政部副部长

周小川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陈耀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刘廷焕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

史纪良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

黄 达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