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9〕第86号
施行日期1999年10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和近几年来中央国家机关人
民防空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较大等情况,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中央国家
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人
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二)审议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规章和规定。
(三)审议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防空袭方案及其保障方案。
(四)监督检查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相关
法律、法规及人防建设规划执行情况。
(五)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六)战时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焦焕成(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高全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林军(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徐义屏(建设部办公厅主任)
李宝岭(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
委员:马国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李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
王亚东(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秦惠众(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
蔡克芳(铁道部办公厅副主任)
吴英琪(交通部办公厅副主任)
池泉国(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副主任)
张二虎(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副司长)
陈啸宏(卫生部办公厅主任)
安金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厅副主任)
马彤军(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
叶怀恩(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该局的
内设机构。
今后,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
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经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中央国家
机关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