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日期2000年01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劳社部发〔2000〕5号
施行日期2000年01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是部门领导的参谋助手,是劳动保障机关运转的枢纽。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当前劳动保障工作十分紧迫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公文办理、督促检查、信息交流、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等方面的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 加强综合协调,搞好政务运转
办公室要协助领导同志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政务运转机制。搞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迅速准确地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部署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对劳动保障系统内部涉及几个部门且意见不一致的工作,要积极协助领导同志做好协调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争取支持。
二、 深入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
办公室要协助领导同志做好综合性调研的组织工作,开展综合性调研活动。调研工作要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专题调研,形成情况比较全面、判断比较准确、对策建议符合实际的调研报告。把调查研究与理论研究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务虚会等方式,加深对劳动保障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要充分利用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 规范公文办理,提高文件质量
认真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办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公文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符合行文规则。增强公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减少公文数量。规范报文程序,不得越级上报或直接报领导同志个人,坚持一事一报,请示与报告分开。向部报送的公文份数,请示类公文为10份,报告类公文为15份。
四、 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督促检查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的重要措施。要强化办公室督查职能,建立健全督查制度,规范督查程序,加大督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特别要抓好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障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督促落实。督查工作要讲求质量和时效,紧急事项要跟踪催办,重要事项要重点催办,难办事项要反复催办。对督查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汇总,对办理不力、延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增强督查工作的严肃性。
五、 搞好信息交流,提高信息质量
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逐步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合的信息网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地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信息直报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传真等现代化信息传输手段,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报送的信息要突出重点、认真核实,真正反映劳动保障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防止报喜不报忧,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 加强新闻宣传,发挥导向作用
新闻宣传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政策法规,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配合中心工作,集中组织开展有声有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要支持办好《中国劳动保障报》和《劳动保障通讯》,做好稿件组织和发行工作,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本地劳动保障报刊,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在劳动保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曝光。
七、 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来信来访,主动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对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应制定预案和处置办法,避免矛盾激化。对符合政策规定又有条件解决的信访问题,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对来信来访问题的办理情况,要认真分析汇总,对重大的信访案件要及时报告。
八、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刻苦钻研劳动保障工作业务,提高水平,增长才干。要讲团结、讲实干、讲人才、讲奉献,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务实作风、协作精神和廉洁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要谦虚谨慎,作风严谨,摆正位置,恪尽职守,进一步增强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广大职工服务的意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办公室的工作,赋予相应职能,创造必要条件,配备得力人员。办公室的同志要充分认识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增强事业心和使命感,努力工作,不断开创劳动保障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200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