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日期2003年06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劳社部函〔2003〕103号
施行日期2003年06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视做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计划的形式、内容和编制方法,发挥了计划的导向作用。特别是一些地方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对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探索建立计划落实的激励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目标的落实,促进了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为了进一步做好计划工作,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充分认识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检查评估,可以及时发现计划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完成。开展检查评估也有利于不断改进计划编制方法,适时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计划内容进行调整,提高计划的科学性,更好地发挥计划的导向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重视做好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检查评估的具体办法,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逐步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 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检查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每年年初制定下达的计划,开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政策目标的落实情况、为保障计划落实采取的措施以及计划调整的建议等方面。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要紧扣劳动保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两个确保”、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计划指标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测。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计划检查评估工作。可以采取统计分析、专家评价、模型分析等方法,综合分析相关因素对计划执行的影响,客观评价计划和政策措施执行的效果。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检查评估要与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借鉴专项检查的结果对计划的相关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将统计分析作为检查评估计划执行情况的基本手段。各地要建立统计会审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根据统计会审和调查数据分析,对重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准确评价。
将计划检查评估工作与宏观经济和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分析紧密结合起来。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特别是要关注经济发展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及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做出分析判断,为劳动保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开展检查评估要注重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工商、统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要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通过相关部门的工作数据和专家评价,评估劳动保障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
加强计划工作的基础建设。要注意搜集、筛选和整理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关的数据资料,包括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劳动保障数据和政策信息等,充分利用“金保工程”,尽快建立计划数据库和执行台帐。
三、 建立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实行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年7月底之前,向部里上报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次年1月底前,各地要将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下一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建议等形成评估报告报送部规划财务司。
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制度。部里将在对各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向全国通报,并对计划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表扬。各地也要在开展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
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战略部署,根据部里制定的2003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认真分析“非典”造成的影响,全面检查今年以来计划的执行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千方百计完成好今年的计划目标任务。
请各省(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今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及全年计划执行预测分析报告,于2003年7月30日前报部规划财务司。
200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