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8年12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8〕81号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中的作用,以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起草工作专家组。这个专家组的主要任务是:受国务院的委托,负责“科技纲领”的起草和拟定工作,对若干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审定。希望国务院各部门及各地人民政府,尤其是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对专家组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起草工作专家组名单如下:
组 长:蒋民宽(国家科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 维(国家教委科技委员会主任)
朱光亚(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员会主任)
王佛松(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陆宇澄(北京市副市长)
成 员:秦声涛(国家计委科技司副司长)
明廷华(国家科委副秘书长)
胡 平(国家科委所属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许溶烈(建设部总工程师)
俞忠钰(机械电子部总工程师)
段瑞钰(冶金部总工程师)
肖宗诠(轻工部科技司高级工程师)
张德洪(交通部科技司司长)
卢良恕(农业部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顾方舟(卫生部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
陈树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朱鸿飞(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范唯唐(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副总经理)
侯祥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委员会主任)
李光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政策局局长)
周 林(中国科协办公厅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