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土调查办发〔2019〕24号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保证调查成果的统一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的安排,决定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同时,为满足土地日常管理需要,决定在“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重要任务是全面完成“三调”调查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志。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一)统一时点更新是全面完成“三调”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国发〔2017〕48号文件明确,“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各地要以“三调”初步成果为基础,按照标准时点,统一更新“三调”成果,全面完成“三调”调查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是“三调”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三调”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统一时点的国土基础数据是“三调”的核心成果。
(二)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是形成现势数据的前提和基础。“三调”已开展两年,各地取得的“三调”初步成果时间不统一,需要通过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将各地调查成果统一到同一时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向国务院上报全国统一时点的“三调”成果。统一时点更新关系到“三调”能否按时完成,能否按时向国务院上报真实、准确、现势性强的国土基础数据。
(三)统一时点更新是获取年度土地变更数据的重要手段。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数据,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反映2019年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2019年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统一时点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结合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查清并获取全国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
二、 进一步明确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任务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统一时点更新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提取地类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全国三调办已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019年11月-2020年1月为主),加工制作分县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影像时点以来的疑似建设变化遥感监测图斑,制作分县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监测成果,同时套合了建设用地管理信息,下发各地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开展“三调”成果更新调查。各县级调查单元要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通过比对“三调”统一时点与“三调”初始调查底图采用的正射影像图,内业提取“三调”初始时点以来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实地调查“三调”初始时点和统一时点间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按“三调”《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等明确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初始数据库基础上,形成“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增量包。
(二)如实提取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各地要认真结合“三调”成果更新工作,严格按照“三调”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技术要求,提取2019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重点查清2019年度内耕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情况,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 统筹安排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时间紧、标准高、困难多。各地要尽早部署,及时组织队伍,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统一时点更新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调查工作。2020年4月15日前,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2020年4月底前,省级三调办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以省为单位,向全国三调办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数据。
(三)国家级核查与地方整改。2020年6月底前,全国三调办将组织专业队伍,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依次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和实地外业核查,要求各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最终汇总形成全国统一时点的“三调”成果数据。
(四)数据汇总。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三调”数据更新入库汇总工作。
(五)提取年度变更情况。7月底前,各地在国家核查通过的更新数据基础上,提取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四、 积极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压紧压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首要责任、技术单位的直接责任,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领导提出的在保证数据真实、情况准确、结果可靠上要做到“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在地类变化情况分析上要做到“讲清原因”,始终突出“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坚决严惩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三调”工作跨度时间长,调查任务重,工作困难多,各地要继续加强领导,继续保持组织力度不减、人员设备不减、工作信心不减、方式方法不减,统筹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坚决打好“三调”调查阶段最后一场攻坚战。
(三)落实队伍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各地要投入调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队伍开展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要加强对调查队伍业务和法律培训,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调查人员责任感。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保证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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