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废止《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鉴于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已纳入《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号)进行统一规范,我局决定对《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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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1号废止《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4-29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废止《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1号 鉴于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已纳入《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号)进行统一规范,我局决定对《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规〔2022〕3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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