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2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 长 潘功胜
2024年2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文印发)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一百二十五条。
删除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删除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