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4年06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4〕75号
施行日期1984年06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同意商业部《关于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流通体制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一九八四年六月七日
关于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流通体制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关于茶叶购销问题,我们曾于今年二月十四日给国务院写了报告,国务院已于三月十日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执行。为了进一步搞活茶叶流通,根据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我们草拟了关于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茶叶流通体制的意见。在最近召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主任会议上作了讨论,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目前茶叶购销情况和改革意见报告如下:
一、 目前茶叶产销情况和流通中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茶叶生产发展很快。一九八三年全国拥有茶园一千六百五十七万亩,当年新辟八十四万亩;全国茶叶总产八百零一万担,商业收购六百一十八万担,分别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0%、30%,茶叶长期供不应求的状况已得到改变。但总的来讲,我国茶叶消费水平还很低。目前人均年占有量(除去出口部分)只有半斤,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茶叶的需要量将会越来越多。国际市场对茶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扩大出口的潜力很大。因此,从发展趋势看,我国茶叶还必须有较大增长。
现行茶叶购销政策和流通体制,在茶叶商品紧缺时,对统筹安排各方面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但与当前茶叶商品生产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已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计划统得过多。长期以来,茶叶实行层层下达计划、统一牌价、固定调拨供应渠道的办法,造成流通环节多,渠道单一,生产者不关心茶叶质量和销路,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和灵活性。二是商品分配原则已不完全适应今天的情况。茶叶分配长期实行“保证边销、适当增加内销、积极扩大出口”的原则,在茶叶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内市场基本上是有什么卖什么,有多少卖多少。一些专业茶店和零售网点被撤并,一些茶馆、饭店、浴室等供应茶水的传统业务被取消,茶叶多用途的新领域未及开发。三是经营环节多,费用大。在茶叶经营上,按行政区划设置经营机构,增加了环节费用,加大了成本。国内销售的茶叶销价高,影响了消费的增长。出口茶叶亏损大,削弱了我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 调整和改革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调整和改革的设想是,边销茶继续实行派购,内销茶和出口茶彻底放开,实行议购议销,按经济区划组织多渠道流通和开放式市场,把经营搞活,扩大茶叶销售,促进茶叶生产继续发展。
(一)边销茶继续实行派购。边销茶是少数民族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保证边销茶供应,对加强民族团结,实现边境地区的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必须有稳定的渠道,有计划地组织边销茶生产、调运、储备。为此,我们意见:
建立边销茶生产基地。历史形成的边销茶生产基地,今后要以县为单位,加以巩固和发展。在四川、贵州建立供应西藏、青海的康砖、金尖茶生产基地,在湖南建立供应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的茯砖、黑砖、花砖茶生产基地,在湖北建立供应内蒙古、新疆的青砖、米砖茶生产基地,在云南建立供应西藏的康砖、紧茶和供应四川的紧茶生产基地。
签订产销长期协议和当年经济合同。销区应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对边销茶需要量作出规划,提出要货数量。商业部组织产销双方签订长期协议,并在协议基础上,签订当年或几年的经济合同。与此同时,国家下达派购任务和调拨计划,由有关省组织实施。
建立边销茶储备。目前,全国边销茶年销量一百万担左右。为了保证特殊情况下的需要,各有关省、自治区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必要的储备。
(二)内销茶实行多渠道、开放式的流通体制。茶叶市场彻底放开后,产区可以精制茶厂为依托,改茶厂加工型为经营型,建立茶叶交易市场;销区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茶叶主营公司批发站、拼配厂及其它经营设施为基础,建立茶叶贸易中心。它们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产销直接见面,进行期货或现货交易;开展代销、联营、自营业务,可以批发,可以零售,也可开展加工、拼配、小包装业务;开展咨询服务,进行信息传递,沟通行情;组织对外技术交流和茶叶消费新领域的研究推广。这样,在产销区就可以形成交易、加工、批发、零售等综合性茶叶市场,为茶叶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和个人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
要继续发挥现有茶叶收购站点多面广的作用,改变与茶农的收购关系,成为帮助茶农推销茶叶的服务组织,只收取合理的手续费。有的收购站可以与茶农联营,也可以自营。无论哪种形式,都要为茶农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除边销茶外,所有茶叶可以自由经销。所有茶叶生产单位和茶农,可以长途贩运,可以进城,可以加工,也可以批发或批零兼营。
(三)出口茶签订购销合同,灵活经营。根据国际茶叶市场需要和国家对外贸易任务,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购销合同或长期协议,严格按合同执行。年度购销合同外的茶叶,地方可以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或自行出口。
(四)试办茶叶生产补偿基金制度。鉴于茶树是多年生经济作物,生产周期长,而消费市场波动大。为了保护茶农的基本收入,建议建立茶叶生产补偿基金制度,按不同茶类、品种、等级制订最低保护价。具体办法,我们将会同关部门研究制定。
三、 实施步骤和要求
这个报告经国务院批准后,商业部将召开全国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流通体制的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社(商业厅、经贸厅)要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情况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今年先搞好试点,总结经验,一九八五年全面推开。一九八四年国家下达的茶叶收购、调拨、供应出口计划仍要继续执行,由于改革试点受到影响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茶叶流通体制,这是搞活农副产品流通的一项有益尝试。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其顺利实施。各级工商管理、物价、交通、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在贷款、运输、税收、市场管理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和指导。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执行。
商业部
一九八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