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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09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5年11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5〕111号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2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1995]11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请示》(内政发(1995)7号)和《关于将乌兰察布盟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的请示》(内政发(1995)105号)收悉。同意将乌兰察布盟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

国务院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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