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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10   阅读:

发文机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5年07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高函〔2005〕19号

施行日期2005年07月0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培养八年制医学博士的请示》[沪交(办)[2005]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校为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试办学校,自2005年秋季起开始招生。

二、 八年制医学教育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招生规模每年不得超过100人。

三、 鉴于今年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和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经结束,你校可在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完成原订招生计划后,从所招七年制学生中进行二次选拔,遴选优秀生源进入八年制医学教育学习。

四、 2006年起,停止你校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

八年制医学教育是新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你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探索医学人才培养规律,为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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