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78年)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统一土地计量制问题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1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78年09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78〕188号

施行日期1978年09月2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七月三日来文收悉。国务院同意你区统一土地计量制的意见。从一九七八年起,按新丈量的耕地面积,作为计算征购和编制农业生产计划、考核农业上《纲要》的依据。

为了照顾当地群众的传统习惯,在一定时期内,耕地的计量可以采取“克”与“亩”并用,以“亩”为主的办法,逐步取消“克”的计算方法。

国务院

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