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8年04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2008〕32号
施行日期2008年04月1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各省军区: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做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回良玉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学举 民政部部长
贾廷安 总政治部副主任
张建平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沈跃跃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翟卫华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罗平飞 民政部副部长
成 员:解振华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李学勇 科技部副部长
陈求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吴仕民 国家民委副主任
蔡安季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张苏军 司法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瑞生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高宏峰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彭开宙 铁道部副部长
周 英 水利部副部长
尹成杰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赵维绥 文化部副部长
陈啸宏 卫生部副部长
王瑞祥 国资委副主任
钱冠林 税务总局副局长
王东峰 工商总局副局长
赵 实 广电总局副局长
冯寿淼 总参谋部政治部主任
常生荣 总政治部群众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旭恒 总后勤部政治部主任
殷方龙 总装备部政治部主任
刘世民 武警部队副政治委员
董 力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尔肯江·吐拉洪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英文秀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宋北杉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孙绍骋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