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教育部
发文日期2005年0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社政函〔2005〕8号
施行日期2005年02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大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安徽大学提出的复审请示,我部于2005年1月20日组织专家对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一年整改工作进行了复审。专家组认为,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大学对徽学研究中心的评估结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从各方面找差距,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徽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一致通过对该中心的复审。希望安徽大学和徽学研究中心继续狠抓科研体制改革,迅速整合科研力量,提升科研水平,全面实现基地建设的五项目标。
教育部
二00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