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5年04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调办监督〔2005〕24号
施行日期2005年04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调办监督[2005]24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山东省、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局)、公安厅(局):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中外历史上最大的水利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分东、中、西三条调水路线,工程调水规模448亿立方米,预计建设工期50年,目前正在实施的是东、中线第一期工程。自2002年12月正式开工以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但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南水北调工程名义进行诈骗,极大地损害了南水北调工程的形象,干扰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也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单位和个人受骗上当,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这些不法分子采用的主要诈骗手段有:打着受政府委托的名义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融资,以此骗取资金;谎称已向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可以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南水北调工程施工合同,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索取高额保证金,骗取施工单位和个人的钱财;谎称已获得南水北调工程石材或其他建筑材料供应合同,以收抵押金方式租用设备骗取钱财;谎称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招工,散发虚假广告,以上岗前培训名义举办培训班骗取钱财。各类诈骗活动主要集中在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市,目前已经掌握的主要行骗行为多以“北京三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民族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36局”和“中华南水北调投资集团”等名义进行。
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良好形象,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南水北调工程是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而建设的重大战略性工程,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南水北调工程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损害了南水北调工程的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打击。
二、 各地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此类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要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加强正面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便捷、更广泛、更及时地了解工程建设的政策、做法和相关信息。要认真答复有关单位和群众的询问,揭露不法分子的阴谋;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打击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
三、 各级公安机关对假借南水北调工程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要给予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侦破,做好为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的工作。对涉及跨地区的案件,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四、 各省(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局)、公安厅(局)要及时掌握诈骗分子的动向,互通情况,加强防范,严厉打击;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 特此通知。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安部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