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7年01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7〕2号
施行日期2007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精神,国务院研究确定,中部六省中26个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243个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的城市
山西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
安徽省: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
江西省: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
河南省: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
湖北省:武汉、黄石、襄樊、十堰。
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二、 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
山西省:阳曲县、娄烦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陵川县、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万荣县、闻喜县、新绛县、离石区、垣曲县、夏县、平陆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忻府区、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平鲁区、原平市、古县、浮山县、乡宁县、汾西县、文水县、交城县、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等50个县(市、区)。
安徽省:长丰县、怀远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定远县、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无为县、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裕安区、涡阳县、利辛县、石台县、郎溪县、泾县等30个县(市、区)。
江西省:乐平市、莲花县、修水县、德安县、都昌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吉安县、吉水县、峡江县、新干县、永丰县、泰和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万载县、铜鼓县、黎川县、南丰县、乐安县、宜黄县、资溪县、广昌县、上饶县、横峰县、弋阳县、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德兴市等41个县(市)。
河南省:杞县、通许县、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叶县、鲁山县、郏县、滑县、内黄县、林州市、原阳县、封丘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南召县、淅川县、社旗县、桐柏县、民权县、睢县、宁陵县、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永城市、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息县、扶沟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鹿邑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新蔡县等54个县(市)。
湖北省:阳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监利县、洪湖市、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崇阳县、通山县等28个县(市)。
湖南省:茶陵县、炎陵县、韶山市、衡山县、祁东县、耒阳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平江县、澧县、津市市、慈利县、桑植县、南县、安化县、沅江市、永兴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祁阳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沅陵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双峰县、新化县、冷水江市等40个县(市)。
三、 加强工作配合,做好政策落实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中部六省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中部六省要认真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对没有列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地区给予必要的扶持。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