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05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37号
施行日期1998年05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三峡移民开发区的请示》(渝府文[1998]6号)收悉。同意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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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移民开发区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16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98年05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1998〕37号 施行日期1998年05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三峡移民开发区的请示》(渝府文[1998]6号)收悉。同意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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