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3年07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03〕50号
施行日期2003年07月2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办函[2003]50号)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设置和专题组长人选的请示》(国科规划办发[2003]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设置方案》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组长人选方案》,请你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的研究工作。
二、 请你办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好规划战略研究工作,发扬民主、求是精神,尊重不同意见,集思广益,务求达到预期目标。
三、 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的专题设置,如确有需要,可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需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