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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厂恶性爆炸、火灾事故的报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5-25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80年04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80〕99号

施行日期1980年04月2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现将国家经委、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城建总局《关于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厂恶性爆炸、火灾事故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这次事故死伤××人,使一个投资×××万元,投产仅两年的企业毁于一旦,政治和经济上的损失是十分严重的。这个厂自一九七七年投产以来,生产无计划,制度不健全,工作无秩序。尤其是厂级领导中没有一个人懂技术,全厂没有一名技术人员,企业管理混乱到了惊人的程度。对这次恶性事故,吉林省人民政府应责成该市主管部门继续认真检查原因,一定要明确责任,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国务院。

这次事故暴露出来的压力容器组装质量差,使用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不懂得业务、不注意技术管理,以及对设备长期不检验等问题,在不少企业、事业单位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严重注意,请你们按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检查,参照执行。

附: 国家经委、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城建总局关于吉林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厂恶性爆炸、火灾事故的报告

(一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国务院: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吉林省吉林市城建局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厂,发生了一起恶性爆炸、火灾事故。大火持续了××小时,死××人,伤××人,使一个投资×××万元、投产仅两年的新企业付之一炬。烧毁×××立方米的球型贮罐×个、××立方米的卧式贮罐×个、液化石油气瓶××××多只,烧掉液化石油气×××多吨,烧坏厂区及附近苗圃的全部建筑物和××辆机动车,烧死树苗三百二十九万株。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液化石油气厂损失×××万元,市园林处第一苗圃损失×××万元。同时烧断×万×千伏高压输电线路,造成×个变电所、××个工厂停电××小时,间接损失××万余元。

这次事故首先是二号球罐突然破裂,裂口长达十三米多,喷出大量液化石油气,蔓延到距离二百米的苗圃,遇明火发生燃烧,在×万多平方米的范围内立即形成一片火海。由于火势太猛,消防装备不适应,未能控制火势。邻近的一号球罐,在大火烘烤×个多小时后,严重超压,发生了强烈爆炸,响声远及×××余里,火焰高达×××余米,×块十多吨重的球壳碎片飞出×××余米。一号球罐的爆炸,使整个罐区遭到破坏。

经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球罐的安装组焊质量不好,发生了脆性断裂。这个球罐的焊缝有焊接缺陷,使用中缺陷不断发展,又未能及时发现,以致从球体上温带环向焊缝的熔合线和热影响区断裂。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企业管理混乱。该厂自一九七七年投产以来,生产无计划,制度不健全,工作无秩序。领导对球罐的质量和安全情况,一直是心中无数。任意操作和任意充装的情况时有发生,二号球罐在事故前充装多少气体,始终未查清。运行中发生过超装和附件损坏等事故,都没有引起重视。

三、基本上没有技术管理。厂级领导中没有一个人懂技术,全厂没有一个技术员。建厂初期仅有的一个技术员,还被公司调走了。公司有一名工程师、五名技术员,却很少下厂具体帮助指导。操作工人也未经技术训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因此,对事故的危害缺乏认识,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盲目性很大。

四、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防火防爆的规定。液化石油气属于甲类火灾危险贮存物品,国家对其防火防爆有严格的规定。该厂竟在厂区内贮存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公安部门多次提出意见也不听;事故发生后,由于断电断水,消防设施不起作用,球罐本身专设的降温喷淋装置,也因没有备用电源而无法启动。企业单位和消防部门,平时未作应急措施准备,现有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不适应大量液化石油气火灾事故,因而无法控制罐区火势。

这次事故充分暴露了有关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压力容器这类特种设备要严加管理缺乏应有的认识,从球罐的制造、安装以致使用、管理都存在严重问题,加之有章不循,对设备状况长期处于无知状态,这是有关领导的严重失职。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84号文件精神,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了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有关压力容器的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制度和防火防爆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以保证质量。大型的和盛装有危险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在出厂前或安装投产前,必须经过安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使用。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石油、化工、冶金、城市建设系统,开展以查裂纹和裂纹性缺陷为重点的压力容器安全大检查。首先要检查盛装液化气体的各类型贮罐和容积大于一百立方米的球罐,并于八月底以前完成。检查出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排除,以防止发生突然性事故。其它类型压力容器的检查,在年底前完成。国家经委将于第三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汇报。

企业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特别要建立定期检验制度,对新投入运行的压力容器设备,第一次检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加强技术管理。压力容器种类繁多,技术性强,管理要求高。要配备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加强技术管理。要有计划地培训操作工人,提高技术操作水平。重要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须经过技术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才准独立操作。对于具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必须制订应急处理的安全措施。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对于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重危及安全的压力容器,要限期改进,到期不改,监察部门有权制止使用。各主管部门对整改所需的资金、设备、材料应妥善安排落实。

四、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现代化消防、防毒技术的研究。安排生产新型灭火、防毒器材。要建立一支经过专门训练,配有特种装备的特种消防队伍,以增强抗灾能力,提高消防效果。火灾危险性大的大型厂矿,应根据各自的特点,组建专门的消防队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建设项目,必须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防火规定,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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