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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03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人事部,财政部

发文日期1999年08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9〕78号

施行日期1999年08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事部、财政部拟定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同时,也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由于这项工作涉及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又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件事情办好,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人事部、财政部,1999年8月26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1999年7月1日起,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二)。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

二、 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28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29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31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33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35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37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15元。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和机关临时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中,已达到本职务最高级别、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照倒级差(即本级别工资和下一级别工资的差额)的数额增加级别工资,但级别不变。以往做法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 经费来源

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于部分困难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在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增加工资的政策。财力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增加工资的具体数额。

四、 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在京有关单位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外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    职务级别工资制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档    次    标    准      职    务                         职务工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主席副主席  总理   480         555         630         705         780         855                                                                              

副总理  国务委员   400         460         520         580         640         700         760                                                                     

部长省长 330     380     430     480     530     580     630     680                                

副部长  副省长     270         315         360         405         450         495         540         585       630                                                 

司长厅、局长   215       255       295       335       375       415       455       495     535     575                              

副司长  副厅、局长     175           210           245           280           315           350           385           420         455         490                                                  

处长县长 144     174     204     234     264     294     324     354   384   414   444                 

副处长  副县长     118         143         168         193         218         243         268         293       318       343       368                               

科长主任科员   96       116       136       156       176       196       216       236     256     276     296     316                

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79           94           109           124           139           154           169           184         199         214         229         244                            

科员   63     75     87     99     111     123     135     147   159   171   183   195   207   219  

办事员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80  

续上表

  级别工资       基础工资         工龄工资    

  级别     工资标准  

  一     720     180                             每工作一年按一元发给                                  

  二     650     180  

  三     585     180  

  四     520     180  

  五     460     180  

  六     405     180  

  七     350     180  

  八     295     180  

  九     250     180  

  十     210     180  

  十一     175     180  

  十二     145     180  

  十三     120     180  

  十四     100     180  

  十五     85     180  

附表二: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技术等级(职务)     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高级技师 254     276     298     324     350     376     402   428   454   480   506             114    

技师   224     242     260     278     302     326     350   374   398   422   446   470        85    

高级工   209     225     241     257     277     297     317   337   357   377   397   417   437   65    

中级工   199     213     227     241     259     277     295   313   331   349   367   385   403   45    

初级工   194     206     218     230     246     262     278   294   310   326   342   358   374   30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档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岗位工资 213       224       235       249       263       277       291       309       327       345       363       381       399         417         435         453        

附件: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人事部、财政部,1999年8月26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至十八)。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在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初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见习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280元(含见习期津贴,下同),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29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31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33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350元。提高后的初期工资待遇标准为: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37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15元。

新进入优秀体育运动队的试训运动员,临时体育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235元。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待遇以及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如何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的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系统执行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时,要相应冲销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

三、经费来源

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属于财政负担的,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属于单位负担的,由单位自行解决。对于部分困难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在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增加工资的政策。财力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增加工资的具体数额。

四、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所属在京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地方事业单位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外的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    高教、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教授  研究员 544   584   624   674   724   774   824   874   924   974   1024                         

副教授副研究员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讲师  助理研究员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助教  研究实习员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附表二: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  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中学高级教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548        

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小学三级教师 231   242   253   269   285   301   317   333   349   365   381   397   413                 

注:根据劳人薪(1988)2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

附表三:    中专、技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  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高级  讲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讲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助理  讲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548    

教员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注:根据劳人薪(1988)2号文件规定,中专、技校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

附表四: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  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主任医、护、药、技师   544       584       624       674       724       774       824       874       924       974       1024                                                 

副主任医、护、药、技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主治医(主管护、药、技)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医、护、药、技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548      

医、护药、技士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注:根据人薪发(1988)22号文件规定,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

附表五: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高级工程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921       961     1001  

工程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助理工程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技术员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附表六:    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高级农艺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921       961     1001  

农艺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助理农艺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技术员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附表七:经济、会计、统计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职务等级       职务工资标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高级经济、会计、统计师   401           431           461           491           521           561           601           641           681           721           761           801           841           881           921             961           1001        

经济、会计、统计师   312         332         352         372         392         422         452         482         512         542         572         602         632         662         692           722                   

助理经济、会计、统计师   260           274           288           308           328           348           368           388           408           428           448           468           488           508           528                                      

经济、会计、统计员   236         248         260         278         296         314         332         350         368         386         404         422         440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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