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5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5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六日)
国家科委《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近几年来,我国城乡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两股相辅相成的新趋势:一是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蓬勃兴起,异常活跃;二是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提出了农村全面建设的新要求。这两个方面的健康、持续地发展,迫切需要有科学技术的指导与武装。
目前,我国八亿人口的农村,有一千万高中毕业生,一千多亿元的资金,大量的农、副、山、水资源有待开发.去年乡镇工业产值一千三百亿元,比前年增长24%,今后只要保持稍低的速度,十年后可达近万亿元产值.从科技工作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有相当多的科研成果的积累,认真抓好这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城乡经济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国家科委除了着重抓好对国计民生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中长期项目外,同时, 还应抓一批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有示范和推广意义的,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短平快”项目,即科技商品化周期短,与中小企业技术水平相适应,取得经济效益快的技术开发项目,以提高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建设的科学技术水平,为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植入新的胚胎。
为此建议,今年由国家增拨少量经费,先开张.今后,在“七五”规划中科技计划部分,专列一项“促进地方经济振兴技术开发计划”(可以简称“短平快”项目计划,并拟命名为“星火计划”),由国家科委负责组织各地落实和具体实施。
经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讨,一致认为,选择“短平快”科技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几条原则:
一、 必须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
二、 确有资源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三、 技术成果商品化周期短,经济效益显著,有可能在一、二年内投产,五年左右收回投资;
四、 具有示范意义,能够为推广应用提供成套成熟技术或提供装备,并可以成为地区培训基地;
五、 优先选择那些可以创汇或能减少进口的节汇项目。
为了提高投资效益,拟改革过去的拨款方式,实行“匹配拨款”制度,即只有论证充分和地方能集资三分之二左右的(三分之一由地方财政拨款或贷款, 三分之一由企事业投资),国家才给以“匹配支持”三分之一左右的投资或贷款.对合同的执行由银行监督.成功的,国家投资或贷款部分分期收回;失败的,风险均摊.这样就会避免过去抢分国家投资的弊病,可望效益有较大的提高。
由科委牵头来组织这件事,可以充分利用已掌握的科技信息和一大批科技成果,并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引进技术,还可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力量作为后盾.各级科委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办好这件事。
关于项目的管理,一是要简政放权,二是要依靠银行系统加强经费管理.我们将与计划、财政、银行等有关方面具体拟定项目管理办法细则下发施行。
以上如可行,请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