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发文日期1991年11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91〕79号
施行日期1991年11月0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
今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水利建设动员大会,对今冬明春全市水利建设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田纪云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把水利建设作为党和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切实抓紧抓好。
今年洪涝灾害充分证明,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城市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兴修水利是治国兴邦的百年大计,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最近,江泽民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水利设施作为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党政领导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兴水利。这是百年大计,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和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对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我们一定要认真办好。”李鹏总理也指出:“我们要重视水利的发展,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水利的地位和作用,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关心水利,大兴水利,我们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大办水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响应北京市委和市政府的号召,按照各区、县的统一部署,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把参加北京市的水利建设作为我们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积极参加兴修水利的义务劳动。为此,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 及时传达田纪云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北京市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北京市的水利建设活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有关行政部门负责这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继续发扬捐款、捐衣被支援灾区的社会主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投入到北京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的活动中去,为国为民再作新贡献。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作出表率。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要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三)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所在区、县水利建设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积极承担区、县布置的水利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