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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国务院批转中国科学院关于我派往国外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生活费用问题的请示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0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79年02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发〔1979〕35号

施行日期1979年02月1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我派往国外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生活费用问题的请示》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派往国外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生活费用标准过低的问题,除中国科学院外,其他部门也都存在,也可照此意见办理。

关于我派往国外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生活费用问题的请示

国务院:

今年我院派到西德、法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几个代表团在访问期间,了解了在国外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听了他们的反映。深感他们在国外的生活费用标准过低,困难很多,影响了他们的进修和研究,对外印象也不好,亟需解决。

这些进修学者和研究生都是从在国内工作多年的科技人员中选拔的,大都相当于以至高于国外的博士或大学讲师水平。我们看到他们身体都不太好,在吃饭问题上很费心思,有的同志在食堂买点面包躲在旁边吃,稍不注意就会有亏空。目前,每人每月零用费仅十元人民币。在西德合十三马克,而买一包香烟就要用两个半至三个马克,在英国合三英镑,只相当买二十天的泰晤士报。学习所必需的工具如计算器、录音机、辞典、参考书等都没有钱买。外语较好的同志,平常说话还跟得上,一到学术讨论就听不懂、记不上了。计算器和录音机在国外很普通,就像我国古时小学生上学时带个算盘差不多,这两种的低档货很便宜,在伦敦市场不过二十余镑,在美、日、香港的价钱更低,有的同志说:既然国家派人出国深造,为什么不给钱买点工具呢?他们生活在外国人之中,本应主动与导师及同事交往,以期扩大学习效果,但他们连咖啡也不敢请人喝,不敢与人交往,受到邀请吃饭也只好推拖或中途避开。有些进修学者和研究生是接受所在国奖学金的,奖学金标准是根据当地学生学习、生活的一般状况而定的。但他们也只能按我国的临时出国人员的规定标准使用,多余的部分上缴我使馆。如英国文化委员会每年发给我进修学者奖学金二千三百英镑,多余的都按我方规定上缴使馆近半数。遇到指导教授生日,连一点薄礼都没有。这样只见领钱,不见花钱,钱都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外国人很不理解,影响也不好。

最近杨振宁博士给周培源同志的来信提到:“中国发给在Desy的十位的生活费,我觉得太少,太太少。因为他们几乎吃饭以外,没有任何钱可用,所以他们与Desy的丁肇中组以外的物理学家几乎毫无接触。别人请他们,他们也不得不拒绝,因为没有能力回请。结果是失去了讨论的机会。”又说:“如果不采取适当措施的话,会有训练出许多见识狭窄的研究工作者的危险。”

我们认为,目前的状况非常不合理,继续这样下去对学习、研究很不利。我国即将派出大量的进修学者、研究生和留学生,为了他们能学习好、身体好,这个问题应该认真地迅速地解决。当然出国的各类人员很多。各国的物价和待遇也各不相同:要一次对所有出国人员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标准作出统一规定会有困难。建议首先立即改善进修学者和研究生的生活待遇(他们最少在国外二年,有的则四年,并不属于临时出国人员),凡在所在国获得奖学金的应将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五发给本人掌握使用,所余的也不宜挪作他用,可存在使馆,回国时买点小型仪器带回公用。我国自费的人员,除住宿费外,应按所在国一般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标准,发给本人百分之八十的生活费,进修学者可多一点(具体发给多少,可由我驻各国使馆根据所在国的情况按此幅度加以掌握),由进修学者和研究生自己支配。让他们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保证身体健康,安排好生活和学习。

以上意见,当否,请予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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