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发文日期1984年05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安办〔1984〕9号
施行日期1984年05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安办[1984]9号 1984年5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1983年2月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恩平县经验、积极开展农村退伍军人劳动致富的通知》以来,先后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证明这项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为了进一步做好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各级退伍安置部门,一定要在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指引下,把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工作当做一件大事,作为农村退伍安置工作的中心环节,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这项工作能够有一个大的发展。《1984年民政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扶贫、扶优的步伐,以适应农村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其中就包括了加快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内容,希望各地通过做好扶持工作,充分发挥广大退伍军人在建设新农村中的骨干作用,使他们在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和建设精神文明中做出更大贡献。
二、 各级退伍安置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扶持工作的领导。对于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积极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力争尽快地开展起来,对于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及时解决勤劳致富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提高扶持效果,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向面上普及。
三、 各级退伍安置部门,要继续注意总结和推广做好扶持工作的经验。当前,特别要注意总结那些率先迈开勤劳致富步伐的退伍军人的先进经验,总结以广大退伍军人为骨干带动其他优抚对象和扶贫户共同富裕的经验,有计划地召开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先进典型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地推动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工作的开展。 希望各级退伍安置部门,要在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整党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改进作风,特别要注意与扶持其他优抚对象勤劳致富和扶贫工作协调动作,紧密配合,把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工作抓出更大的成绩。请随时把扶持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报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