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7年10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7年10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和发扬我们所固有的坚苦朴素、与劳动人民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据查:某些人员在游览名胜古迹时,或者陪同外宾、外国专家游览名胜古迹时,有乘坐人力车轿的情形。这不仅会在劳动人民中产生不良的影响,而且是和我们国家机关所固有的优良传统不相容的。为此,特规定:今后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游览名胜古迹的时候,或者陪同外宾、外国专家游览名胜古迹的时候,陪同人员和外宾、专家都一律不准乘坐人力车轿。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