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4年12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4年12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
同意将峯峯矿区改设为市,由省直接领导。希将执行日期、区划地图及有关情况迳报内务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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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峰峰矿区改设为市给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19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4年12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4年12月30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 同意将峯峯矿区改设为市,由省直接领导。希将执行日期、区划地图及有关情况迳报内务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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