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5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贵阳市郊区行政区划给贵州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2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你会叶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九日(55)会民民字第一四九号公函皮附件均收悉。关于扩大贵阳市郊区行政区划问题,同意你会的意见。

一、 撤销前政务院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八日批准贵阳市领导贵筑县的原案,贵筑县仍归贵定专着督导。

二、 将贵筑县的花溪、中曹、金华、乌当等四个区和白云区的阳关乡;石板区的雪厂乡计面积八一九·三平方公里,人口一一六,二六一人,划归贵阳市领导。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