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1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11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辽宁省民政厅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七日民政(55)字第八一号报告及附件均悉。同意辽宁省将营口县鸡爪沟村划归营口市倾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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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营口县鸡爪沟村划归营口市领导给辽宁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2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1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11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辽宁省民政厅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七日民政(55)字第八一号报告及附件均悉。同意辽宁省将营口县鸡爪沟村划归营口市倾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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