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55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西省浦北县划归广东省领导给广西、广东两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6-21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07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07月0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委员会:

同意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来电意见,将浦北县随同钦县等四县一市一并划归广东省领导。请你两省进行接洽,办理接交,并将执行情况及日期报内务部。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