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1955年10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1955年10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山西人民委员会、河南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山西省民政府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日[55]民建字第八一号报告收悉。同意山西省晋城县的双庙乡(二十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修武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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