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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03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2年07月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2年07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时期,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从分散、独立发展转向一体化发展,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十二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安全质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各阶段,着力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高运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合理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格局、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要求相适应,合理布局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运输网络,实现通道畅通、枢纽高效。

--优化结构。因地制宜,发挥各种运输方式优势,强化铁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作用,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城市内的协调发展。

--适度超前。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和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在满足现阶段客货运输需求的基础上,使基础设施能力适度超前。

--讲求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配置和整合交通运输资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技术经济优势和交通网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物流效率和整体效益。

--绿色发展。从国家战略和基本国情出发,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落实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运输服务中,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绿色发展。

--多元投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改革创新。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完善政府运输监管,按照综合发展的要求,建立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职能的高效的体制机制,依托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掘存量潜能,全面发挥增量效能,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初步形成以“五纵五横”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总里程达490万公里。

--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营业里程达4万公里以上,运输服务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加强煤运通道建设,强化重载货运网,煤炭年运输能力达到30亿吨;建设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开发性铁路;全国铁路运输服务基本覆盖大宗货物集散地和20万以上人口城市。

--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8.3万公里,运输服务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国道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比重达到70%以上;农村公路基本覆盖乡镇和建制村,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92%。

--完善煤炭、进口油气和铁矿石、集装箱、粮食运输系统,海运服务通达全球;70%以上的内河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标准,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扩大和优化民用航空网络,80%以上的人口在直线距离100公里内能够享受到航空服务。

--形成跨区域、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紧密相连的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运输网络。

--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市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实现中心城区5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

--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增强 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发展农村邮政,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

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

建设以连通县城、通达建制村的普通公路为基础,以铁路、国家高速公路为骨干,与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组成覆盖全国的综合交通网络,发挥运输的整体优势和集约效能。

(二)技术装备。

按照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要求,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系统集成创新以及原始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大交通运输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推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装备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带动相关产业升级和壮大。研究设置能耗和排放限值标准,研究制定装备技术政策,促进技术装备的现代化。

推进先进、适用的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全面实现现代化。提升铁路高速动车组、大功率电力机车、重载货车等先进装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空调客车比例和专用货车比例,推进高速动车组谱系化,以及城际列车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制与应用。通过工程应用带动技术研发,突破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牵引制动、运行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系统掌握高速磁悬浮技术,优化完善中低速磁悬浮技术。

(三)运输服务。

按照建立综合、高效交通运输服务系统要求,实现运输服务能力与质量的同步提升。加快运输市场建设,完善政府运输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和物流效率,提升运输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速度、效率、质量的关系。

(五)节约环保。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推进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努力控制交通运输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政策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新机制,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质量与水平。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资产管理关系,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塑造真正的市场主体。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事权、分清职责,逐步理顺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中的关系。改革空域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空域动态管理、灵活使用机制,推进低空空域开放。深化邮政主业改革,完善 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制度,健全普遍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二)加强法制建设。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形势需要,研究修订 铁路法、 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海上交通安全法、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加快推动制定航道法、 航空法、空域使用管理条例、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条例、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国防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意见。

(三)推动科技创新。

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提高交通运输设施、装备、管理等技术创新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交通运输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的研发应用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强化交通运输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通过系统创新、集成创新,推动新技术的转化应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四)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探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新型投融资模式,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支持西部干线铁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内河航道、中西部支线机场、西部干线机场和农村邮政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向老少边穷地区及生态功能区倾斜。支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等的债券发行。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管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和 邮政普遍服务的稳定资金来源。加强监管,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可能的债务风险。

(五)健全标准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需要,修订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已有标准,制定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悬浮交通、港口吞吐能力、通用机场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标准体系。按照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加强装备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快信息化标准建设,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平台及物联网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中的标准。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上的话语权。

(六)完善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对交通建设项目等的指导,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编制、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加强其与《规划》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根据《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把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部分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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