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1年07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1年07月07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侨办,各副省级城市侨办:
为进一步促进全国侨办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侨务干部队伍,同时为满足各级侨办干部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需要,现就鼓励侨办系统干部自愿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 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专业学位,是面向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硕士学位教育专业。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是国内仅有的两所华侨高等院校,是侨务干部学习进修、提高学历学位的优选院校之一。
二、 从2011年起,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拟开设面向侨务工作方向的MPA课程,欢迎广大侨务干部报考两校MPA学习。
三、 为鼓励侨办系统的干部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MPA专业,两校拟对全国侨办系统的干部参加该校MPA学习从学费、教学方式等采取优惠政策:
(一)凡属侨办系统的干部,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MPA专业并被录取者,学费将给予优惠。学员凭县级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可按优惠标准交纳学费。
(二)根据学员报名和录取情况,两校将在学员相对集中的地区,与有关院校合作设立面授教学点,采取周末集中授课或每年集中一段时间授课的灵活方式教学,以方便学员就近学习,减少学员工学矛盾。
(三)两校采取学分互认、合作教学方式,对学员跨校听课并取得该课程合格成绩予以承认。
四、 MPA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2011年单证班(学位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双证班(学历证、学位证)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10月份,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资格审查、入学考试等有关事项请登录两校相关网站查询(暨南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yz.jnu.edu.cn;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hqu.edu.cn)。
在全国侨办系统逐步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是全国侨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组成部分,也是根据侨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组织地提高各级侨办系统干部学历学位层次、改善侨务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侨务部门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地侨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侨务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培训规划,积极鼓励干部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校MPA研究生在职教育。
请各地侨办尽快将本通知精神告知本单位广大干部,未尽事宜请分别与两校MPA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1.暨南大学。联系人:卢老师、吴老师。电话:020-85222497、传真020-85220637,电子邮箱:tlwg@jnu.edu.cn。
2.华侨大学。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电话:0595-22693725、
22693726。传真:0595-22693726。电子邮箱:mpa@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