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关于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的通知》解读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10   阅读: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去NAT”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IPv6部署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网络去NAT”通知》)。为推动《“网络去NAT”通知》落地实施,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网络去NAT”通知》目的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发展,自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以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产业各方大力推动IPv6部署和应用,取得积极成效,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IPv6服务能力已全面具备。截至2024年5月,我国IPv6活跃用户达到7.94亿,各类网络中已分配IPv6地址的终端数达到17.65亿,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达到64.56%。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仍存在堵点和瓶颈,如NAT44设备的大规模部署,降低了企业开发IPv6设备和应用的主观意愿,增加了用户使用IPv4网络的粘性,客观上阻碍了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2023年4月我部会同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去NAT”专项行动。近期,我们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围绕“网络去NAT”的目标、路径、方案等问题,编制形成《“网络去NAT”通知》,旨在向全社会释放我国加快向IPv6演进升级的明确信号,凝聚网络、应用、终端等产业各方合力,加速提升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水平。


二、 《“网络去NAT”通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在《“网络去NAT”通知》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做好“三个协调”:一是协调全局与局部,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同时选取部分区域开展试点,探索经验,提前达标。二是协调网络与应用,一方面基础电信企业持续拓宽IPv6网络通路,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深化应用改造,加大放量引流力度,“建”“用”双方协调互促,发挥乘数效应。三是协调改造与安全,合理有序推进NAT44设备使用规模逐步降低,同时要求做好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三、 《“网络去NAT”通知》中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

《“网络去NAT”通知》部署了五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有序实现网络升级。基础电信企业要认真摸排NAT44设备部署应用情况并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网络去NAT”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全网NAT44设备使用规模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组织开展试点,在试点区域提前完成任务。

二是紧抓关键环节,持续拓宽IPv6通路。基础电信企业新增互联网专线默认开通IPv6功能,加快实施家庭网关IPv6地址前缀二次分发功能升级。到2024年底,基础电信企业自有环境固定宽带用户IPv6连通率不低于80%。推动新增和存量家庭无线路由器提升IPv6支持率。

三是深化应用改造,主动引导流量迁移。互联网企业要深化应用服务升级改造,优化放量引流策略,提升固网环境下IPv6流量占比。内容分发网络运营企业要提升用户加速、业务调度和内容回源等IPv6流量占比。云服务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时默认启用IPv6功能。

四是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稳定。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强化网络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重要指标监测。要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要制定预案,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五是加强督促评测,促进工作实效落地。基础电信企业对开展试点工作的子(分)公司加强倾斜与保障。构建监测体系,开展重点指标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适时公布监测结果。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网信办督促互联网企业加强协同。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