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发文日期2011年05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1年05月0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为不断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基础工作,经部领导同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综改办)开发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经过试运行,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上网试用,总体顺利,但各地进展不均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奖补工作的有效开展。为进一步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开展考核通报。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康运行,是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纳入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明确任务,加强协作,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健康有序运行。国务院综改办将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情况作为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评比通报。
二、 创造条件,为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在财政部“金财”网络上运行,由于该系统操作量和信息量非常大,基础运行环境需要有专门的服务器。今年纳入中央财政奖补范围的省份以及基础运行环境还不完善的省份,要及时与所在财政厅(局)信息中心协商,通过政府采购配置必要设备,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并确保于2011年7月15日前完成系统部署和人员培训。
三、 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录入奖补工作数据,定期加强数据更新,保障网络畅通,保障数据及时上报汇总,及时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已经上网运行的省份要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信息录入进度,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2010及2011年度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
四、 统一版本和个性开发相结合,保障系统有序运转。国务院综改办开发的信息管理系统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统一版本。一些省份为满足本省业务管理需求进行个性化开发的,要在不影响全国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不打破系统的统一框架情况下实施。同时,国务院综改办将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进一步总结完善,统一修订发布信息管理系统新版本。
五、 落实维护费用,确保系统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各省份可按照工作要求和本省份实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与有关服务方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签订维护服务合同,落实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长期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