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5年06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学位〔2005〕37号
施行日期2005年06月16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有关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为提高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指导下的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探索我国体育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学校与实际部门的联系,推动我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顺利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委员会成员是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选聘。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体育大学。
附件: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段世杰 国家体育总局 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
杨 桦 北京体育大学 教授
杨贵仁 教育部体卫艺司 司长
史康成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司长
黄汉升 福建师范大学 教授
委 员(按姓氏笔划):
马 义 沈阳体育学院 教授
仇 军 清华大学 教授
毛振明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
王正伦 南京体育学院 教授
王家宏 苏州大学 教授
叶国雄 山东体育学院 教授
池 建 北京体育大学 教授
李建英 山西大学 教授
李鸿江 首都体育学院 教授
李宗浩 天津体育学院 教授
许宗祥 广州体育学院 研究员
何玉秀 河北师范大学 教授
陈 钢 东北师范大学 教授
陈 宁 成都体育学院 教授
季 浏 华东师范大学 教授
周爱光 华南师范大学 教授
周 里 西安体育学院 教授
姚家新 武汉体育学院 教授
凌 平 浙江大学 教授
章建成 上海体育学院 教授
秘书长:
池 建(兼)
副秘书长:
毛振明(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