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5年03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5〕21号
施行日期1985年03月19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正在酝酿组团赴日参观日本国际科技博览会,有的还拟组织几百人前往参观。
经初步了解,这次博览会的主题为人类、居住、环境和科学技术,展品以精密机械、生物工程、激光技术、电子技术以及食品、环保等科学技术为主体,通过参观,可以了解当前国际科技发展动向。但对其展品的水平和展出深度,目前还难以预测,需待我国政府代表团参加开幕式和参观之后才能作出评价。为了避免一哄而起,盲目派出,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和不良的影响,此项参观必须从严控制。为此,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 国家科委应在博览会开幕前后迅速摸清博览会展品的主要内容及水平,写出评价报告,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二、 除国家科委统一组织的综合性参观团外,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综合性参观团赴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