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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关于继续做好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1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日期2009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资厅发改革〔2009〕78号

施行日期2009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中央企业:

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对职工持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开展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工作,部分企业已完成有关人员股权清退或转让工作。从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来看,因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其历史成因,情况复杂,规范难度较大,下一步在落实《意见》解决以往企业改制中形成的管理人员持股问题过程中,请结合实际,因企制宜,可适当延长期限,以保证规范工作的实效,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委沟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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