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3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3〕139号
施行日期2013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2013年7月11日决定,任命吴浈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3年7月11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
(2013年)国务院关于吴浈任职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2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3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人字〔2013〕139号 施行日期2013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2013年7月11日决定,任命吴浈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3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