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61.10.05
【实施日期】 1961.10.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边界条约的决议
(1961年10月5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边界条约,决定由刘少奇主席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边界条约,自签字之日起本条约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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