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17〕51号
施行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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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7-23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17〕51号 施行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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