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5年01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5〕5号
施行日期1985年01月2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有关政策问题提出建议,供中央、国务院决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组 长:赵守一
副组长:李 朋 柳随年 张彦宁 严忠勤
成 员:曹 志 祁 田 邱 晴 王维澄
王 榕 陈文斌 王书明 傅丰祥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严忠勤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办公地点在北京西直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招待所。电话:66.8971-312。
有关工资改革的情况和问题,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告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