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8年06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8〕26号
施行日期1988年06月25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决定由建设部部长林汉雄同志担任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并对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作了相应调整(名单附后)。
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下,主要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抓,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和加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把这项改革搞好。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林汉雄(建设部部长)
副组长:储传亨(建设部总规划师)
高尚全(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席德华(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明璞(总后勤部副部长、全军房改领导小组组长)
成 员:迟海滨(财政部副部长)
严忠勤(劳动部副部长)
程连昌(人事部副部长)
刘国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田 源(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
童赠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傅丰祥(国家体改委委员)
王兴家(国家物价局副局长)
魏礼群(国家计委体改法规司司长)
刘廷焕(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李锡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
冯其贵(中华全国总工会生活保险部副部长)
郭 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元端(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主要负责人)
张中俊(国家体改委分配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