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1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1985年10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1985〕80号

施行日期1985年10月14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

最近,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负责人作了个别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 原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衍授同志已离休,由该局副局长甘国屏同志继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 鉴于打击走私工作与国家经委的业务有联系,增补国家经委纪检组组长沙叶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 海关总署查私司副司长孙锡文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