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05年05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函〔2005〕38号
施行日期2005年05月13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函[2005]3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安庆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4]67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安庆市郊区的老峰镇、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划归安庆市迎江区管辖。
二、 将安庆市郊区的十里铺乡(不含眉山、象山、苏岗、砂桥、罗冲5个村)和怀宁县的海口镇、山口乡划归安庆市大观区管辖。
三、 安庆市郊区更名为安庆市宜秀区,将怀宁县的大龙山镇、五横乡和桐城市的罗岭镇划归宜秀区管辖。宜秀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迎江区青少年宫路迁至大龙山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