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承办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8-22   阅读: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办函〔2015〕153号

施行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体育总局、财政部:

你们《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15〕17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承办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二、 筹备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三、 请体育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原则,共同组织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